成功案例
公司债务合同的转移
债务转移的条件规定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 债务承担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依其签订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
企业向个人借款个人能否将债权转让给其他企业?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企业之间互相借贷以及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行为一般认定无效。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已经没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明确答复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且利率最高 不超过银行...
保证方式未写明视为连带保证
案情:刘某因干生意缺少资金,于2003年3月29日向原告李某借款5000元。李某担心刘某不能按期还款,让刘某找人为其担保。刘某便找到虞城县某乡政府干部张某为其作保证人,张某欣然同意,并在刘某向李某出具的借条上写下“担保人张某”的字样。到期后刘某未能还钱,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和张某共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张某应诉...
如何防范合同债务风险
对于合同债务中易出现的漏洞及欺诈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 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
民间借贷法律纠纷问题研究
一、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认定借贷行为的效力上应如何掌握 从法律意义上讲,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 民事法律行为。由于民间借贷的资金大多数属于民间个人自有的闲...
居间佣金支付合同纠纷案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04)黄民一初字第230号原告:陈某某,男,1961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二街东四巷1号104。身份证号:440112610418001。被告:广东同大家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东山区东川路东成南街29号一、二层。注册号:4400002005826。法定代表人:朱燕。诉讼代...
未对担保方式明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判决,拖欠他人借款的梁某被判决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给原告,由于作为妻子的蒋某为丈夫写下担保协议,虽然没有明确保证方式,但依据法律被判决对丈夫梁某所欠的债务3000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梁某因生意周转困难,以个人名义向玉林市玉州区某信息服务所借款300...
打借条没拿钱? 被判偿还欠款
两名某县籍老板是多年好友,最近,他们因一张借条打官司而拉爆关系。这张借条上的金额是350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市高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借款者支付对方3500万元及相应利息。 给朋友写下巨额借条 李某(化名)是某县人,目前是广东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大...
房产中介屡被“跳单”,为何?
“跳单”,一个让房地产经纪人痛彻心扉的名词。是一种消费者的违约行为,指的是那些委托经纪人寻找房源,但是在介绍看房之后却与业主私下交易甩开中介的行为。 对于房产经纪人而言,促成交易之后的佣金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消费者跳单,那么意味着一笔收入的损失,或许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更重要的是,前期的辛苦全部付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