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流程图
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独立的财产权

一、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享有对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

 二、 公司发起人、公司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两个法律概念,公司发起人、公司股东不能任意处分公司财产。

 三、 公司任何职工均不能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比如收受贿赂及侵占、挪用公司财产,否则其便应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的法律责任

 第一个问题公司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每一个自然人都享有独立的人身权利比如生命权(维持自己生命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姓名权(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都享有对自己合法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那么法人有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呢,答案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7条“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依法成立;(二)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上述法律规定说明第一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法人必须依法律规定成立、第三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有自己的名称和办公场所。 法人分为机关法人如各级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法人如公立学校、科研院所、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并不是某个单一的权利,而是诸种民事权利的综合,如公司对全体出资者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和企业法人经营过程中资产增值部分所享有的财产所有权;公司依合同和法律规定享有的债权;公司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及公司对公司名称享有的变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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